回火脆性两个类型的基本常识
信息来源:本站 | 发布日期:
2017-11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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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回火脆性类型
第一类回火脆性又称不可逆回火脆性,低温回火脆性,主要发生在回火温度为 250~400℃时,特征包括(1)具有不可逆性;(2)与回火后的冷却速度无关;(3)断口为沿晶脆性断口。
第一类回火脆性产生的原因三种观点:(1)残余A转变理论2)碳化物析出理论(3)杂质偏聚理论。
第一类回火脆性的防止方法:无法消除,不在这个温度范围内回火,没有能够有效抑制产生这种回火脆性的合金元素(1)降低钢中杂质元素的含量;(2)用Al脱氧或加入Nb、V、Ti等合金元素细化A晶粒;(3)加入Mo、W等可以减轻;(4)加入Cr、Si调整温度范围(推向高温);(5)采用等温淬火代替淬火回火工艺。
第二类回火脆性又称可逆回火脆性,高温回火脆性。发生的温度在 400~650℃,特征:(1)具有可逆性;(2)与回火后的冷却速度有关;回火保温后,缓冷出现,快冷不出现,出现脆化后可重新加热后快冷消除;(3)与组织状态无关,但以M的脆化倾向大;(4)在脆化区内回火,回火后脆化与冷却速度无关;(5)断口为沿晶脆性断口。
影响第二类回火脆性的因素:(1)化学成分(2)A晶粒大小(3)热处理后的硬度。